在北京经商的莆田市政协原委员张金龙,为追索债权,竟向警察行贿,金额高达237万余元,由此引发了诸多后续风波。如今,整个事件的相关情况已逐渐清晰,相应的处理结果也已尘埃落定。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刑侦中队办公地点,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执法场所,却意外地被卷入到这场利益纠葛当中。张金龙与李文新皆是莆田籍在京商人,二人之间的矛盾起源于2011年。在当年3月至11月期间,李文新的妹妹李燕香多次将钱借给北京商人李金林,累计借款金额达1.365亿元。而李金林自称是闽商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理,同时,他还是张金龙的债务人,欠张金龙本息共计1100万元。
2015年6月,鉴于李金林未能偿还1.4794亿元的借款本息,李燕香便将其告上法庭。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李燕香与李金林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同年8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李燕香据此共获得执行款9000余万元。这一结果让张金龙极为不满,毕竟法院查扣的李金林财产中,大部分都被李燕香拿走了,张金龙仅仅拿到了970万余元。
此后,为改变这一不利局面,张金龙先是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监督,然而因证据不足,该申请未获得支持。接着,他又向丰台公安分局方庄派出所报案,同样由于证据不足,未能成功立案。
直到2019年10月,经在京的莆田老乡从中介绍,张金龙结识了时任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的徐雷涛。在徐雷涛的直接干预下,公安机关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刑事立案。此后,张金龙开启了行贿之举。先是在2021年1月,张金龙向徐雷涛的银行账户转账20万元。2021年4月,公安机关将李燕香、李金林刑事拘留,张金龙认定李燕香、李金林存在虚假诉讼行为,且认为李文新是幕后主谋,于是李文新也被刑拘。就在同一个月,张金龙以“买下”的方式从徐雷涛处获取一块“和田石”,为此支付现金28万元。在李文新被刑拘之后,徐雷涛又将一块石头“卖”给张金龙,张金龙支付了192万元。就这样,张金龙累计行贿的金额达到了237万余元。
然而,还没等到案件开庭审理,徐雷涛便于2021年9月16日被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北京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采取留置措施。此后,北京市二中院经过审理,认定徐雷涛犯受贿罪、行贿罪、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在法院所认定的徐雷涛受贿罪犯罪事实当中,明确包含了其多次非法收受张金龙给予的钱款,累计金额共计237万余元这一情况。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该案件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历经4次延期审理后,于2023年12月转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同月,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可令人意外的是,该法院一直未曾开庭审理。据相关信息显示,2024年12月11日,法院曾通知本案将于12月20日开庭,可就在开庭前夕,法院又取消了此次开庭安排。
面对这一系列复杂情况,李文新始终未曾作出有罪供述,而张金龙更是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宣称,称所谓他行贿徐雷涛一事,是“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不过,事实清楚明白,相关部门已经启动核实调查工作,并且确认了办案单位掌握着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张金龙行贿的事实已然经过了司法程序的确认。
最终,在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同意撤销张金龙的政协委员资格。至于张金龙行贿之后为何没在北京受到相应处理,原因在于张金龙的党组织关系并不在北京。
这起事件不仅暴露出个别人员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干预司法办案的恶劣行径,同时也彰显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更是给其他人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大家务必要敬畏法律、严格遵守规则,切莫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