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潘玉良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潘玉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两面派、“两面人”做派,以案谋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作风上,肆意践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欣然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经济领域,他通过民间借贷牟取高额回报,严重干扰公正执行公务;利用手中职权,在职务晋升、岗位调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还插手干预执纪执法与经济活动,大肆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触犯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多方面党纪法规。其违纪违法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毫无收敛之意,性质极为恶劣,影响极坏。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玉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彰显出云南省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净化公职队伍的坚定决心与强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