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张祖荣涉贪案:法律亮剑,彰显公正威严

2024-12-01 来源:

在澳门特区的法治进程中,原贸易投资促进局主席张祖荣涉贪一案,犹如一记警钟,敲响在公职人员心间,也彰显了法律对贪腐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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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澳门特区廉政公署一则公告打破平静,原贸促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在审批各类移民申请时涉嫌职务犯罪,涉事人员很快被移送司法机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随着深入调查,贪腐黑幕逐渐浮出水面。2010至2018年,一对商人夫妇伙同他人,操控50多家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伪造专业经验、虚构聘用关系等手段,为不符合移民资格的申请人办理“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申请,收取高额“代办费”,涉案金额超1000万澳门元。

 

原贸促局主席张祖荣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他与犯罪团伙勾结,为虚假移民申请获批提供便利,还通过配偶、女儿、情妇收受该团伙给予的金钱、工作职位、公司股份等不法利益,其贪欲令人愤慨。

 

张祖荣与代办移民的嫌犯吴国寿之间存在诸多非法勾当。2020年8月报道显示,张祖荣妻子、女儿在吴国寿公司上班,工作表现差却拿着高于普通职员的工资。张祖荣还通过女儿向吴国寿团伙泄密,吴国寿则以“利是”送现金、给张祖荣女儿“送干股”、给其情人送钱,严重破坏法律秩序与公序良俗。

 

此后,案件进入漫长且波折的法庭审理阶段。

 

2020年4月27日,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开庭审理。近半年后,10月9日,初级法院宣判,合议庭裁定张祖荣所涉“犯罪集团罪”“受贿作不法行为罪”(部分)、“清洗黑钱罪”(部分)等罪名不成立,“违反保密罪”“财产资料不正确罪”(部分)等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2年实际徒刑,这一结果引发各界讨论。

 

2021年中,澳门特区中级法院调整判决,推翻张祖荣泄密控罪,仅判其3项财产资料不正确罪入狱11个月并准缓刑,而“受贿作不法行为”“滥用职权”“清洗黑钱”等被开释的指控发回初级法院新合议庭重审。

 

2022年5月20日,重审后合议庭裁判张祖荣触犯1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3项“滥用职权罪”、3项“清洗黑钱罪”、3项“资料不正确罪”,合计判处5年实际徒刑。但检方认为量刑过轻,张祖荣觉得已羁押超一年,罚金刑足以满足预防需要,双方均不服判决,向澳门特区中级法院上诉。

 

2024年7月4日,最新判决出炉。澳门特区中级法院合议庭考量到,张祖荣虽为初犯,但与他人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程度高、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身为高级公务员,他知法犯法,影响恶劣。

 

基于这些因素,合议庭将张祖荣的1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改判为4项,提升“清洗黑钱罪”判罚刑期等,数罪并罚判处其8年实际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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