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岷江国有林保护局原副局长邓强严重违纪违法终食恶果

2024-11-27 来源:

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阿坝州纪委监委对阿坝州岷江国有林保护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邓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严肃且深入的立案审查调查。

 

邓强身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坚守底线,为企业发展和社会贡献力量,然而他却背道而驰。其理想信念全然丧失,纪法意识极度淡薄,轻易地就背弃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竟妄图通过与他人串供、销毁相关证据等恶劣手段,公然对抗组织审查,毫无敬畏之心。

 

在日常工作与交往中,他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礼品,还安排下属向管理服务部门的上级相关人员赠送红包礼金,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工作风气与廉洁氛围。为谋求职务升迁,他不惜进行学历造假,此等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与干部任用的规范要求。此外,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全然不顾身为公职人员应遵守的纪律要求。

 

在生活方面,邓强也未能严于律己,违反了生活纪律,给所在单位及公职人员形象抹黑。更为严重的是,他违规设立“小金库”,肆意践踏财经纪律,且胆大妄为地非法侵吞公共资金,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同时,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投标、工程验收等诸多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同样十分巨大。

 

邓强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也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了极为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尤其恶劣的是,在党的十八大后,本应是风清气正、严抓纪律的时期,他却依旧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着实令人愤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阿坝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强开除党籍处分;由阿坝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一并移送检察机关,让其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付出应有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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