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严肃的通报引起关注。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舒立志身为公职人员,却出现诸多严重问题。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还妄图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背离了应有的党性原则。 在组织方面,他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破坏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在廉洁方面底线失守,不仅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全然将廉洁自律的要求抛之脑后。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自己的儿子失管失教,可见其在生活层面严重失范。而且,舒立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还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凭借职务便利在办理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筹建等关键事务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舒立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收敛、不收手,性质极为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舒立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一案例无疑为广大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警示着大家要时刻坚守纪律底线,规范自身行为,正确行使手中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