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这一天,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备受瞩目。在这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时间跨度长达多年,从1999年至2023年期间,刘捍东利用其担任的诸多重要职务之便,诸如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他凭借这些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诸多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大开方便之门,进而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惊人,共计折合人民币2.45亿余元。 不仅如此,在2001年至2017年,当刘捍东身处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岗位时,在关乎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收回、免征土地增值税等重要环节中,他肆意滥用职权。其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极为重大的损失,情节可谓是特别严重。 更令人瞠目的是,早在2003年,刘捍东竟伙同他人,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干起了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勾当,且情节同样特别严重。 基于其种种违法犯罪行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果断起诉指控,并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刘捍东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检察机关严肃且严谨地出示了相关的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犹如一面面镜子,清晰映照出刘捍东的违法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捍东及其辩护人则对这些证据进行了仔细的质证。随后,在法庭的公正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你来我往之间,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尽显。而刘捍东在最后陈述环节,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或许此刻的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庭审的最后,法庭宣布休庭,众人都在等待着择期宣判的那一刻,相信法律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二十余人在现场进行了旁听,他们见证了这一重要的法律时刻,也彰显了司法公开透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