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代的浪潮中,总有一些人凭借自身的不懈努力与拼搏,书写出璀璨的人生篇章。王玲,无疑是其中一位卓越的代表。 1959年12月,王玲出生于山东宁阳。1976年6月,她的人生开启了重要的第一站——成为崇阳县桂花林场的知青。在那片林场里,她历经艰苦的磨砺,青春的坚韧在劳动中熠熠生辉,也由此铸就了不怕吃苦的可贵精神。 1979年3月,王玲开启了全新的职业生涯,担任崇阳县天城镇派出所的户籍警。她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份户籍资料,在这个岗位上,凭借细心与耐心为群众热忱服务。 此后,她在不同岗位上持续发光发热。从崇阳县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到崇阳县白霓镇党委副书记,再到崇阳县民政局副局长、局长,她一路积累宝贵经验,实现不断成长。 1995年11月,王玲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任职咸宁市(县级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在此期间,她不忘提升自我,利用业余时间,先后参加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以及领导干部专业本科的学习。 随着时间推移,她在仕途上稳步迈进。先后担任咸宁市(地级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之后又担任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重要职务,在推动当地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在荆门任职期间,她从市委副书记一步步担任市委书记、市长等关键岗位,积极引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为荆门的进步倾注诸多心血。 2013年1月起,王玲担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2018年1月出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 王玲不仅在行政岗位上成绩斐然,还在诸多重要政治身份中担当关键角色。她是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一届、第十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十届湖北省委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更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委员。 王玲的人生之路,恰似一部激昂的奋斗史诗,她用自身的经历深刻诠释着不断进取、服务人民的崇高内涵,也激励着更多人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