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

2022-08-03 来源:

   本网讯(张仙平)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营造强大执行声势。7月29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活动,对位于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号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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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武女士与被告某金融机构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某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将长治市长兴中路50号2幢、3幢房地产完整交付原告武女士并为其办理过户手续,但被告某金融机构在交付部分房产后,剩余房产并未交付。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金融机构在收到执行通知后,经执行法院多次督促履行,仍长期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将涉案房屋向申请人武女士完整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被执行人某金融机构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不但侵害了申请执行人武女士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案涉房屋处粘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某金融机构限期腾退案涉房屋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武女士或执行法院。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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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腾退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局事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做出周密安排。到达执行现场,在代表委员,公证员,媒体记者的现场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依法对被执行人代表和房屋实际占有看管人再次劝导后,由看管人员主动开门,执行干警指导搬家公司人员对房内物品进行了腾退清点封存,并全程录像取证,经过了三小时的有效执行,案涉房屋腾退完毕并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武女士,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该案的顺利执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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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成建华通过现场“零距离”监督执行,对潞州区人民法院在此次“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中敢于动真碰硬的作风深为赞赏,对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公开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扩大行动影响力的工作方法也予以肯定。政协委员张建云认为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执行腾房,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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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杜树升表示,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亲临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活动,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更让执行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度。今后,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将在执行工作中将“阳光执行”纳入常态化,定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见证执行,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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